-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6-00057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土〔2026〕3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6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工作的通知
闽农土〔2026〕3号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6〕11号)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工作,建立重点县储备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耕地酸化问题明显。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县域内土壤pH≤5.5的酸性耕地面积超16万亩;拟实施治理的土壤pH≤5.5的酸性耕地面积达8万亩以上(至少种1季粮食作物),且治理地块相对集中连片,能够保持稳定、连续实施;耕地酸化问题对进一步提升粮食产能制约作用明显。
(二)工作积极性高。县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工作,对实施酸化耕地治理需求迫切、积极性高。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下,每年能够落实酸化耕地治理配套资金200万元以上,并将中央和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项目区、到地块,保证项目可连续实施,确保投入一块、治理一块、发挥效益一块。
(三)统筹实施能力强。县域农田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农田建设和管护到位,酸化耕地治理工作可与农田基础设施有效结合、相得益彰;实施期间,每年能够统筹整合相关政策项目资金2000万元以上,可有效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种养结合、绿肥种植、秸秆还田等耕地地力提升措施,发挥叠加效应。
(四)有成熟技术模式。当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酸化耕地治理实践基础和应用成效,初步探索形成适宜的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模式,能够将单项技术进行集成应用。能够依托相关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农业主推技术等,开展重点县与农业科技项目成果协同应用试点,与相关科研单位联合制定技术推广应用方案,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治理模式。
(五)带动作用显著。通过连续实施,能实现3年治理目标;可建立可持续的酸化耕地治理长效机制;可实现良好的经济、生态等效益。项目区耕地酸化问题能够得到有效遏制,耕地土壤肥力得到恢复,土壤酸碱度适宜农作物生长,对当地粮食单产、整体产能提升作用较为明显。
(六)已承担或正在实施的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不得再次申报。
二、储备流程
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竞争比选的方式确定,主要包括县级自愿申报、市级审核推荐、省级评审储备、部级审核确定4个环节。
(一)县级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交重点县总体实施方案。总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总体目标、实施内容、治理区域、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补助标准及对象和方式、进度安排及效益分析、保障措施、建立可持续长效治理机制的工作考虑,以及必要的附图、附表等内容(总体实施方案参考提纲详见附件)。重点县总体实施方案同步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市级审核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重点县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包括重点县的耕地酸化情况是否属实、农田建设工作基础是否扎实、资金项目是否能顺利落地实施、综合施策和项目统筹协调是否有力、酸化耕地治理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可行等。审核通过后,形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行文报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
(三)省级评审储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对县级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实地调研踏勘;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重点县进行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排序形成重点县储备库;每年根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分配我省的新增重点县名额,从重点县储备库中,按照排序依次选取形成每年新增重点县名单,报送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
(四)部级审核确定。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对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新增重点县名单及新增重点县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工作,将其作为保障粮食安全、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抓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储备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
(二)强化方案编制。总体实施方案编制要充分运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科学划定项目治理实施区域,并组织开展实地核查,逐一落实项目实施地块。要细化治理目标与建设内容,明确主推技术模式、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方式及实施进度安排和资金筹措等内容,规范作业实施要求、投入品质量和用量标准,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采购和施用土壤调理物料、粪肥、堆沤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要健全包括申请、审核、支付全环节信息的资金档案管理制度,按照进度和验收结果支付资金,确保资金支付流程规范、资料完整、账目清晰、闭环可查。
(四)强化过程监管。要建立物料质量、采购发放、机械撒施等环节全程管理机制,确保可追溯可核验。要严格执行物料数量核实和质量控制制度,并建立供货、质检、发放、施用等档案。要加强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实施地块具备机械化作业条件的,农机应配备轨迹等信息采集设备,掌握项目实施地块、具体措施、覆盖面积等信息。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入库条件、储备流程和工作要求,推荐不超过2个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并于10月31日前,通过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提交审核推荐材料。
联系方式: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张世昌、姜玉英、廖丽莉;电话:0591-87854303。
附件:**省**县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总体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微信公众号
闽政通
政企直通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