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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酸化耕地治理项目

来源:福建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发布时间: 2026-09-0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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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一、资金政策公开

  1.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31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2号)。

  2.补助对象: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为主,带动小农户参与;采取整村、整乡(镇)推进。

  3.补助内容:主要用于对项目区开展酸化耕地治理所需的生石灰、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等农用石灰质物质,土壤调理剂、牡蛎壳粉、氧化镁、农用氢氧化镁、钙镁磷肥、绿肥种子、商品有机肥、粪肥、堆沤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等进行补助。

  4.补助标准:每亩补助不高于125元。

  5.申报程序: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项目申报条件,补贴对象根据项目申报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统一招标采购酸化改良产品,免费发放给补贴对象,并监督其施用到田。

  二、项目申报公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储备第三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的通知》(闽农土〔2025〕3号)(详见附件)

  三、项目评审公开

  1.评审项目名称:酸化耕地治理项目

  2.评审时间:2025年9月8日

  3.评审组成员:从省农业农村厅项目专家库随机抽取土壤肥料与植物营养专业,副高以上专家3位。

  4.评审形式:集中评议。

  5.评审内容: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推荐7个县作为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上报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管理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比选,形成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储备名单,并进行公示。

  6.评审结论:综合考虑粮食生产大县、耕地酸化严重,政府高度重视、资金足额落实,结合高标建设、发挥叠加效应,技术模式合理、区域特色明显等因素,从申报的7个项目县中推荐连城县、永泰县、建宁县3个县为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

  四、资金分配公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质量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6〕18号)(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591-88011442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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