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要把“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大棚房”问题,坚决守住“农地姓农”底线。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认定标准,提高“大棚房”问题排查工作质量。要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对所有备案的农业设施、全部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开展一次全覆盖排查,完善排查记录。要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要求,分类推进整治整改,提高整改质量。要加强宣传教育、信息公开、巡查监督、用地保障等工作,落实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
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县(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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