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碧波涟涟,两青山苍翠;清溪蜿蜒流长,扁扁竹筏承载着游客阵阵笑声……福建省三明境内水系发达,集雨面积50km2以上的河流167条。坚守“源头责任”,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明市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将这幅山水画画得越来越动人:森林覆盖率达77.12%,是全国最“绿”的地级市之一;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常年保持优良,2023年全市55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2024年1-6月全市国省控、小流域、乡镇交接等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强化水土保持工作,闽江源头生态保护再升级
三明市主动适应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新要求,坚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两手抓,出台了系列措施。特别是“十四五”以来,金溪流域先后实施了国家、省级等各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共18个,完成投资约6000万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2万亩。
探索综合治理提质增效新模式。在治理过程中,三明市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发展治理模式。宁化县以小流域为单元,探索建立小流域“五+”生态治理模式,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泰宁县依托全国森林康养试点打造大金湖水土保持科教园,实现了旅游康养资源与水土保持科普宣传教育的绿色融合;建宁县发展果园“五改”模式,推广“果-草-牧-沼-菌”水土保持生态果园建设等措施,让荒山变为绿色的“聚宝盆”,实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探索金融助力水保碳汇新机制。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地全国首单水土保持碳汇绿色金融贷款,通过项目运营企业实施水土保持碳汇开发与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贷款利率挂钩的形式,灵活运用绿色金融贷款200万元用于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保林培育、封禁管护等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土保持项目碳汇开发、测算、交易。
绘就生态清洁小流域新画卷。三明市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由传统的单一治理变为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流域为单元,统一规划,分区施策,统筹推进治山保水、治河疏水、治污洁水、产业发展等,实施“小流域+”,既有“颜值”,又有“产值”,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让老百姓家门口的绿水青山,成为流金淌银的“幸福靠山”。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闽江源头生态水系焕新颜
坚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三明市系统推进闽江源头水系治理,以生态方式改善河水、改良河床、恢复河滩、修复河岸等措施,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安全、生态”水系。“十四五”以来,共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安全生态水系、山洪沟治理、水系连通、防洪工程等项目58个,完成投资28.07亿元,完成治理河长466公里,保护人口12.1万人,保护农田22.71万亩。
融入“生态”理念。注重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用“生态”理念引领设计、用“生态”选材融入自然,在保证防洪标准基础上,尽可能选用植物护坡,变以往较为生硬的“钢筋水泥”式护岸,为和谐的“花园景观”式护岸。在保障河道防洪安全基础上,为沿河生态景观提亮添色,营造滨水休闲空间。
把好建后“巡护关”。对重要河堤等赋予河道专管员巡查管护职责,以便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同时将管护结果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有效提升水利项目建后管护水平,发挥长期效益。
严把建设“质量关”。制定印发《加强新时代水利工程高质量建设的实施细则》,按照建设项目全过程、全覆盖及清单化、标准化、可视化的“两全、三化”和生产安全、质量安全、度汛安全及工地标准文明、质量考核优秀的“三安两优”的目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
深化河湖长制工作,闽江源头河湖管理再加强
三明市始终遵循“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山区要画好‘山水画’”,持续深化全域治水,不断探索河湖管护的有效方式,河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十四五”以来,三明市河湖长制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省级正向激励通报表扬等。“打造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样本”获评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强化河湖系统治理。以生态理念统筹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重点项目的规划,连续多年开展水生态治理五项攻坚行动,实施沙县、建宁县县级综合治水试验及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建成了建宁闽江源、泰宁大金湖等“幸福河湖”和将乐县常上湖生态修复、大田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一批生态修复精品工程。
推进河湖依法治理。在福建全省率先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实现生态综合执法机构全市覆盖,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流域设立“河道警长”,并常态化开展工作,形成生态司法保护新合力。
推动河湖协同治理。坚持河长统管、水岸同治、多方联动,基本形成“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全域覆盖”的管护体系。持续推进小流域水质、河湖“四乱”、小水电生态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等方面整治,加大区域合作力度,合力打击跨区域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构建社会参与机制。在全省率先选聘政协委员担任“委员河长”,充分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通过“委员河长”“企业河长”示范带动、“百姓河长”助力护河、“河长协会”督促推动,凝聚社会治水新合力。三明“委员河长”工作机制做法入选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持续提升体制机制。在智慧管河、综合执法、司法联动、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河湖管护有效方式,在福建全省率先实行《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工作制度》,启动全国首个国家级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项目,牵头制定的《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正式颁布实施,成为全省首部地方标准。三明市河长制综合管理标准化试点高分通过国家验收,并总结出“124X”经验做法备受媒体关注。
聚焦美丽河湖建设,闽江源头河湖治理更全面
强化“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强化“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原则,形成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同时,实行“3+N”管理,建立研究部署、推进落实、总结提升、N个事项的闭环管理工作推进模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压实责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深入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制定具体目标,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为总体目标,以“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水生态”为水生态环境治理总方向,依托生活、农业、工业污染源管控提升,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与水生植物修复,水源地风险管控等4个方面实施82个重点工程,不断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1154个闽江支流整治清单排查、溯源、整治任务,开展闽江流域沙溪、金溪、尤溪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等,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动态更新排污口名录。
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完成三明经济开发区、三元经济开发区、泰宁工业园区、将乐经济开发区等9个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开展排水管网排查建档,2022年以来全市共排查管网2060公里。强化厂网设施建设与维护,完成三元、将乐、沙县等污水厂网项目建设,出台《三明市污水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实行市区污水处理及管网、泵站一体化运维。
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域规划,明确纳入城镇污水厂统一处理、建设集中处理站、就地分散处理3种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路线。推进146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已完工103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铺设管网249km,新建63座设施,修复14座设施,提升污水处理能力2200吨/日,完成投资约11841万元。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统一运维机制,全市476座在用村庄小型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中,实现第三方统一专业运维407座,占比85.5%。
全面整治畜禽水产养殖污染。开展畜禽养殖、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并纳入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出台实施《三明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等系列文件,划定畜禽、水产重点防治区域。2023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8%;在册49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储液池、沼气池、氧化塘等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全市已建成种养结合示范点39个、有机肥加工示范点8个。全面完成安砂水库、闽湖、水口(尤溪)库区网箱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清退养殖网箱1.9万余个、总面积83万平方米,推进科学有序发展生态养殖,提升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