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培育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典型。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广基层的鲜活经验做法,我厅围绕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坚持小切口、小投入,突出实用性、操作性,从适用乡村主体角度,组织各地精选30个成功实践案例,梳理形成田间“物联网”、农事“云对接”、种养加“机器代人”、土特产“直播间”、农场“云认养”、乡村游“云向导”、村事“码上办”、乡村文化“数字化”、农村老人“云守护”、农村应急“自动预警”等“十个小微”数字乡村应用场景(详见附件)。现就有关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推广工作。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福建作为全国数字乡村先行区建设的省份,要加快推进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治理全面融合,率先推动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效能,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全面振兴。各地要结合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数字乡村应用场景推广应用,让更多农民群众共享数字化红利。
二、因地制宜确定推广对象和应用场景。“十个小微”数字乡村应用场景涵盖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各个方面,各地在确定推广对象时,要立足现状,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实施条件,充分尊重乡镇、村和经营主体意愿,参照实践案例做法,科学选择推广对象,合理确定具体应用场景,不硬性摊派任务。
三、加强指导支持。各地要结合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支持数字乡村应用场景建设,推广应用对象属于示范创建或已认定对象的,可结合新一年项目申报,安排示范创建资金支持;对于其他对象的,可总结提升已有应用场景,结合其他项目资金予以支持。项目资金以小投入为主,适当控制资金额度。要加强经常性指导,跟踪应用场景落实情况,做到推广一批、见效一批。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十个小微”数字乡村应用场景落地对象汇总后于2026年3月25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张卉,联系电话:18950378716,电子邮箱:fjfpzh@163.com。
附件:1.福建省“十个小微”数字乡村应用场景
2.“十个小微”数字乡村应用场景落地对象汇总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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